Friday, December 08, 2006

說穿了,我們其實不懂品牌(下)

說穿了,我們其實不懂品牌(下)

廣告Adm雜誌2006年11月號 第186輯 文/錢大慧
2006/12/4

根除血液中製造商的DNAAspire則渴望在美國是一個相較起來運作得比較好的,在1995至1997年間,Acer的Aspire渴望這些廣告個別來看都不錯,但是我們看到在1995年到1996年間是單一主題廣告,才事隔一年,Acer的廣告就完全改觀。首先是廣告外觀整個改變,與相隔一年的廣告毫無任何視覺上關連,這在品牌塑造的觀點上是十分浪費的,因為將過去的資產棄之不顧;同時1996年開始的廣告,商品並非只有Aspire,還有其它商品,也就是說Aspire直接掛在Acer品牌大傘之下,對Aspire的長遠規劃應該有策略性與一貫性。

最近我們把Acer的2006年的廣告與1990年的廣告比了一下,得到一個結論,就是廣告做得一樣普普,我們必須說從過去到現在它們努力過,但也許是台灣品牌的宿命,所以看到2006年類似型錄的廣告表現時反倒覺得釋懷,因為長於製造也是個品牌的特性,這也是一種品牌,為甚麼只有會做廣告的消費性品牌才是品牌呢?

既然BenQ源自於Acer,那麼血液中的DNA也完全複製了過來,2002年BenQ在美國一些主要的平面媒體也新推出了廣告,老實講從版型的表現與用色的大膽來看已屬不惡,因為保守的台商居然敢用紫色。

唯比較不解的是,把所有的商品秀上去,很安全沒有錯,但安全的另一面就是不夠跳,把全商品秀出來就是一種製造商心態,全秀出來也看不出商品特色與品牌個性,此外,在廣告中說明Acer周邊設備的品牌改為BenQ,我們知道這是為了想要承襲Acer過去所累積的品牌資產,但我認為如果BenQ要作為一個新創品牌,這其實大可以不必說明,難不成BenQ還是Acer的側翼品牌(flanker)?它的品牌特色在那裡?與Acer的區別又在那裡?只是logo的不同嗎?

由以上可知,如果BenQ承襲了過去Acer製造商的心態,從製造的觀點來看1+1=2或大於2,想藉著併購西門子手機公司,從製造商公司變成品牌公司;但其實,從品牌的觀點來看,1+1並不等於2,這就是世上少有聯名品牌的例子,新力與易立信是個特例,不是每個人都能學的。

最後我們還是必須要釐清,或許有人認為,BenQ在併購這一年的品牌操作失利,證明了聯名品牌的不可行,我們並不這麼認為在這併購的一年能夠「證明」,因為短短的一年對品牌塑造來說根本是不夠的;最大的問題其實是心態的問題,這個製造商心態不從根本去除是沒有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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